西安正冶鋼管有限公司援引越南“年輕人在線”網(wǎng)站報道,越南政府近日簽發(fā)命令,從9月15日起,越南漁政監(jiān)管部隊管轄下的所有船只都將配備武器。漁政部隊人員將配發(fā)手槍、沖鋒槍和子彈,漁政船只將配備輕機槍、機槍、14.5毫米口徑機槍和子彈。這是我國海洋98平臺在進行鉆探開發(fā)南海石油資源引起中越雙方對峙后,越南方面繼續(xù)加強挑釁的一個動作,從側面反映了越南政府減持其反華立場、不惜把中越?jīng)_突擴大,激化兩國矛盾,造成兩國嚴重對抗的企圖。
中國海洋發(fā)展研究會研究員我公司特約記者稱,漁政船配備武器違反國際慣例,越南此舉是心虛的表現(xiàn)。一般來講,漁政船的行政執(zhí)法目標是漁船的違法行為,因為漁民沒有武器,所以漁政船也不應該配備殺傷性武器。中國漁政雖然已劃歸中國海警,但也沒有配備武器,只在特殊情況下使用高壓水槍。
這次越南在南海問題上加重兩國對抗情緒,有可能把兩國關系壓往1988年以來歷史的最低點,兩國的戰(zhàn)爭越南越近,我們可以看到煙火硝煙彌漫的南中國海危機重重。越南給漁政船配備武器不合常理,此外,越南還有正式的海警部隊。如果越南這一規(guī)定開始實施,必須提醒中國漁民保持高度警惕。越南漁政船主要對付的就是中國南海的運輸船只和南海捕魚的漁船,在前期,越南漁政船多次攔截我往南沙海域運送西安無縫管、西安合金管、西安焊管等建筑材料,阻撓我國在南沙礁盤的填海造陸工程,近來越南漁政船多次對我國漁民進行抓扣毒打、沒收漁具、直至槍殺我們的漁民,用軍艦撞沉我們的漁船,越南方面有用武力對付我國漁民的傳統(tǒng),因此,這次越南方面給漁政船只配槍,將嚴重危及我國漁民的生命財產(chǎn)安全,阻礙南海航行自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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